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20-09-18 来源:协会 作者:系统管理员

  工程教育认证通告〔2020〕第6号

  根据工作安排,现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开展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本着自愿原则,由专业所在学校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(以下简称认证协会)秘书处提交申请书。

二、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,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专业,并已有三届以上(含)毕业生。

三、2021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范围包括: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2020版)中机械、化工与制药、计算机、电子信息等23个专业类的全部专业(土木类不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),含基本专业、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(接受认证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)。其他专业类或专业本次暂不接受认证申请。

四、申请材料撰写及提交方式、要求

1. 申请认证专业须按照要求撰写《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》(格式见附件2),并加盖学校公章。

2. 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、程序等相关工作文件,请在认证协会(以下简称认证协会)网站下载,网址http://www.ceeaa.org.cn。

3. 申请材料需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(注册及申请材料提交方式见网站),网址http://login.ceeaa.org.cn,不接受纸质材料。

4.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下午17:00。

五、后续安排

认证协会将组织对各学校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,通过后印发受理通知。

各申请认证学校须严格遵守《工程教育认证办法》《工程教育认证监督、仲裁与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》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纪律要求,不得探听评审相关信息,不得拜访专家或以各种形式请托关照,不从事任何有违认证工作公正性的活动。认证协会设置举报电话(010-82213376)及电子邮箱(renzheng@moe.edu.cn)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根据认证协会与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(以下简称评估中心)签订的合作协议,认证协会与评估中心合作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,认证体系纳入国家高等教育专业质量保障体系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10-82213325 ,010-82213365,010-82213368

邮箱:renzheng@moe.edu.cn

特此通告。

 

附件:

1.  2021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类及专业一览表

2. 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